收藏 分销(赏)

中心学校安全管理制度.docx

上传人:人****来 文档编号:10033907 上传时间:2025-04-18 格式:DOCX 页数:24 大小:30.65KB 下载积分:10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中心学校安全管理制度.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4页
中心学校安全管理制度.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XXXX中心、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目录 课堂教学安全制度 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体育活动、体育教学安全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制度 学校用火用电管理制度 学校校园车辆管理制度 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学生乘车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入库双验收管理制度 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课堂教学安全制度 1. 树立“学生安全人人有责”的观念,注意课堂的安 全教育渗透。 2. 每节课必须到岗,不发生课内意外伤害事件。不得 提前下课,不中途擅自离开教室(或活动场所),因离岗而 引发的学生安全事故,任课教师要负全责, 3. 严禁教育教学过程中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4. 教师要关心学生出勤情况,做好点名工作,了解学 生缺课原因,课后与班主任联系。如原因不明,班主任要及 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 5. 关心爱护学生,如遇学生身体不适,及时与班主任 或家长联系,妥善处理。 6. 学生上课专心听讲,认真做笔记,积极参加教学活 动,使用圆规、刀具等利器要注意安全,上课时不随便讲话, 不做小动作,不顶撞老师。 7. 上课期间,学生离开课堂必须征得上课老师同意, 外出校门需班主任出具手续,学校行政批准,门卫方可放行。 8. 学生因事因病请假,需具备有家长签名的请假条。 9. 课外活动或兴趣小组活动,由负责老师组织学生进 行有秩序的活动,负责老师不得随意离岗。 10. 电教设备专人负责,操作规范,防止触电。 11. 发现教学中的安全隐患及时向教务处和总务处反映。 12. 严格执行学校提出的首遇责任制,即谁发现、谁教 育、谁处理、谁汇报。 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实验室是教学、科研的重要场所,为维护工作人员的人 身安全、使学校财产免遭损失,确保教学、科研工作正常进 行,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工作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 加强对所有参加实验的教师、学生的安全教育;各实验室都 应根据各自工作特点,建立健全操作规程、防盗、防火、防 事故管理细则等规章制度,制订出具体要求和措施,张贴悬 挂在明显处,严格贯彻执行。 二、每个实验室的实验员即为该实验室的安全责任人, 其职责是:协助实验室主任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对不符合规 定的操作或不利于安全的因素进行监督,有权停止有碍安全 的操作,对违章人员进行教育批评。节假日和规定时间,要 全面检查和落实实验室防火、防盗安全措施,发现安全隐患 要及时报告加以解决。 三、各类实验仪器设备和防护装置必须保持完好状态, 不准随意改动安全装置;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由专人操 作和管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操作和拆卸。注意防水、防尘 和防锈,保持通风良好。 四、实验室的水、电设施必须按规定安装,禁止超负荷 用电,不得乱拉、乱接临时线路,有接地要求的仪器必须按 规定接地;设备运行期间必须有专人值班;各种可移动的电 器、工具使用前要认真检查,保证绝缘良好。下班时必须切 断电源、关闭水源、关窗锁门;节假日前各室负责人应统一 检查,落实值班人员和责任,消除不安全隐患。 五、实验室必须配备符合本室要求的消防器材,消防器 材要放置在明显、便于取拿的位置,严禁任何人以任何借 把消防器材移作它用,要定时检查、及时更换消防器材;实 验室人员要学习消防知识,熟悉安全措施和消防器材使用方 法。 六、实验室要把安全知识、安全制度、操作规程等列为 实验教学的内容之一,对新进实验室的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 育,使他们掌握安全操作技能、具有自我保护能力,才能动 手操作;幼儿必须在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的指导下按操作规 程进行实验,有危险性的实验必须有安全防范措施,有教师 指导监护。 七、实验室要保持安静、整洁的工作环境和良好的工作 秩序,严禁占用走廊通道堆放杂物;仪器设备和器材要经常 擦拭,保持干净无尘;实验室的钥匙专人保管,无关人员不 得擅自进入实验室和动用室内设施;空调机等大功率耗电设 备要及时关闭。 学校体育活动、体育教学安全制度 一、体育活动: (一)体育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老师组织 学生体育活动,要认真检查体育设备,对已损坏,不符合要 求的设备,严禁学生使用,并及时报修并出示警示标志。 (二)开展活动前必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讲明活动 要领,做好示范,指导以及防护工作,运动前做好各项准备 活动。 (三)老师不得指导学生开展有危险性的活动,学生不 准离开老师自行开展有危险的活动,学生要听从教师指导, 学会正确的运动技术和自我保护。 (三)在体育活动中老师有组织、指导的责任,因组织 指导过错造成学生身体伤害事故老师要负责任。 (五)不要强行让学生做一些力所不及的运动。 二、体育教学: (一)任课教师必须在上课时讲清楚运动注意事项,准 备好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严格实行体育用具使用前的安全 检查。 (二)学生必须遵守课堂常规,按时上课,听从指挥, 不迟到、早退。 (三)上体育课任课教师必须穿运动服、球鞋。 (四)认真做好准备活动。 (五)学生要听从教师指导,学会正确的运动技术和自 我保护。 (六)体操练习要在教师的指导下相互保护、帮助。 (七)体育课或课外锻炼中,凡出现受伤情况,应及时 送往医院,并及时向校长室汇报。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 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 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贯彻预防为 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学校应根据实 际情况,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建立义务消防队, 并正常开展消防管理活动。办公室加强消防队员的技术防范 训练,发挥其实击作用。总务处要做好消防器材维修、交换 等工作。 二、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 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 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 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三、按照国家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 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 有效。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并做好检查记录。 四、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宿舍楼安全出、疏散通道 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五、学生教室、电脑房、图书馆、档案室以及其他火灾 危险性较大的场所,应列为学校防火重点部位,应设置防火 标志,落实防火责任人,建立防火巡查制度,对有关工作人 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实行严格 管理。 六、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化 学实验员两人同时加锁开、关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沙池、 灭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 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 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七、图书馆、化学实验室、物理实验室等场所严禁吸烟 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八、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 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九、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 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 维护、确保安全。 十、校内基建项目的设计建造应按国家规定办理消防设 计审批手续,建筑峻工后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对消防工程验 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十一、校舍建筑构件和建筑材料的防火性能必须符合国 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校舍室内装修、装饰应当尽量使用不 燃、难燃材料或经阻燃处理。学生集中学习、活动、生活的 场所禁止使用易燃材料进行装修、装饰。 十二、学校举办集体活动具有火灾危险的,应当制定灭 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落实消防安全措施;保障疏散通道、安 全出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火 灾危险性较大的大型集体活动须报公安消防机构审批。 十三、合理布局全校消防设施,经常组织消防安全检查, 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整改,并详细记录,存档备查。 十四、加强对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学校 应将消防知识纳入教学内容,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 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学校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制度 一、室内消火栓系统应当定期检测、调试、维修和更换, 并按时认真填写检查、检测、维修保养记录。 二、每年要到专门检测机构进行全面检查测试,并出具 检测报告,存档备查。 三、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停用消防设施。 四、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灭火器进行维护保养 和维修检查。对灭火器应当建立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 数量、设置位置、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的时间 等有关情况。 五、单位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畅通,并设置符 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保持防火门、防火卷 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 状态。严禁下列行为: (一)占用疏散通道; (二)在安全出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 的障碍物; (三)在师生正常上班等期间将安全出上锁、遮挡或 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四)其他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 学校用火用电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预 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 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在学校建筑物内实施装饰装修、安装或拆除设备、 改扩建工程等需用火、用电,应向总务处提出申请,经批准 后方可实施。 二、用电管理 (一)架设电源线路,安装、检查电器设备,必须严格 按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进行。非电工或不具备电 学知识的专业人员,不得私拉乱接电线。 (二)除实验室进行教学科研活动的正当需要外,严禁 在办公室、学生宿舍、库房、实验室使用电炉、烤火炉、热 得快、电饭锅等大功率电热器。 (三)凡新增单项功率在5瓦以上的电器设备,安装 使用前必须向学校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安装和使用。 (四)办公室、教室、专用室等师生教学场所用电发生 故障时,应及时向学校总务处报告。总务处接到报告后,应 及时派专人前彳主检修。 三、用火管理 (一)在办公、教学区域等公众聚集场所,严禁使用液 化炉、煤油炉等燃具(教学科研工作需要除外)。 (二)在图书馆、教材库和其它容易引发火灾的场所, 严禁吸烟,严禁明火操作。 四、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学校给予直接责任人行政处 理;引起火灾事故的,造成财产损失的,根据具体情况进行 赔偿;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学校校园车辆管理制度 一、机动车管理 (一)外来公务车辆经学校相关负责人同意、其他外来 车辆由联系人到校门引领,履行登记手续后方可进入校园。 (二)保安人员必须严格落实相关制度,严禁无关车辆 进入校园。对准许进入的外来机动车辆,要严格查验行驶证、 驾驶证、检验合格证明、交强险凭证以及所载货物,严禁无 牌、无证、无检验合格证明、无交强险凭证以及酒后驾驶等 机动车辆进入校园。严格登记外来车辆的出入时间,规范外 来车辆的行驶、停放秩序。 (三)外来机动车辆进入校园后,要按规定路线行驶, 停放在指定区域。 (四)所有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辆,速度不得高于15公 里/小时,不得鸣笛、超车、并行,行车、转弯、倒车应注 意学生动向,主动停车避让,不得与学生抢行。 (五)车辆停放时,必须拉紧手刹、关闭电路、锁好门 窗以保安全,并排放整齐,保持适当车距,不得多占车位, 车距不足时不得强行入位。 (六)严禁在校园内无证驾车、试车;非本校公务车辆 和教职工本人车辆不得在校内停放过夜。 (七)教师自驾车应停放在指定位置,不按规定停放的, 全校通报。 (八)自驾车辆的教职工应与学生错时出校,上、下午 最后一节无课的教师,或者在放学前出校,或者待学生离校 后出校;上、下午最后一节有课的教师,必须待学生离校后 出校。 (九)学校与自驾车辆的教职工签订安全责任状,自驾 车的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特别是严禁酒后驾驶、 超速驾驶、无证驾驶,杜绝发生意外事故。 (十)学校门禁止停放一切机动车,对违规停放车辆 保安人员要及时制止。 二、非机动车管理 (一)师生的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按指定地点存放。 教师车辆存入办公楼东车棚,学生车辆存入本班车区,且必 须上锁,排放整齐。对不按规定停放的教职工,全校通报。 (二)因特殊情况需在校内停放过夜的学生车辆,需到 门卫处登记。休息日和放假期间,学生车辆一律不得在学校 存放。 (三)学生不得在校园内骑行一切车辆,进入校园必须 推行。教职工电动车在校内行驶速度不得高于15公里/小时。 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学生校车是为了方便学生上学而提供的便捷服务,为保 证校车安全运行,根据市教育和体育局有关学生校车使用要 求,学生乘坐校车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学生应该遵守的规定 (一)按时乘坐校车,上下校车排队讲秩序,不拥挤。 (二)遵守校车纪律,听从校车司机及跟车人员的管理, 按照老师排好的座位就坐,系好安全第,不将头手伸出窗外, 不在校车上大声喧哗,不离开座位随便走动,保证乘车安全、 有序、文明。 (三)爱护校车上的设施,不乱涂乱画,不用脚蹬踏椅 子靠背,不乱动开关,发现损坏设施的现象及时向老师报告。 (四)校车行驶之中不写作业、不看书,注意保护视力。 (五)注意保持车内卫生,不在班车上吃零食,不乱丢 弃废物,更不允许随地吐痰,戴好罩预防传染,下车时带 好自己所有的物品。 (六)下车应等校车在路边停稳后再解开安全带,放好 后离座下车。 二、学生违犯规定处理办法 (一)对于污损毁坏校车上物品者,必须照价赔偿,管 理老师将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停止其乘坐资格。 (二)对于不接受老师教育管理,在校车上打闹喧哗超 过两次者或在校车运行中随便离开座位一次者,将停止该生 乘坐校车一周。连续出现两次以上情况者,将停止该生乘坐 校车。 (三)学生下午放学后,自行到等候校车教室集合,接 受校车看护教师点名。无故不到集合地或不服从看护老师的 安排出现三次,将停止其乘坐校车资格。 (四)学生早晨上学和晚上放学不乘坐校车,请在校车 发车前向班主任或护送教师请假,如不请假家长便接走学生, 三次以上(含三次),学校将终止为其提供校车服务。 (五)对屡教不改、难以管理者,学校为了学生人身安 全,有权长期停止该生乘坐学校校车。 学生乘车安全管理制度 一、实行车辆户籍化管理。建立接送学生车辆行车路线、 驾驶证号、载客人数、车况校车管理档案,严格审查驾车司 机资格。 二、实行动态监控。学校、分管领导、教师、接送学生 司机、家长层层签订《学生专用车辆交通安全责任书》,定 期调度车辆安全状况,并建立健全调度、抽查、车检等各项 规章制度。 三、严格坚持“两必须”、“六不允许”原则。“两必 须”即:接送学生车辆必须具备合法手续,车况良好,并按 规定进行年检;驾驶员必须具备有效驾驶证件,且具有三年 以上实际驾驶经历,无事故记录,准驾车型必须合乎要求; “六不允许”即不允许乘坐超员、超速车,不允许学生坐在 副驾驶位置,不允许司机疲劳或酒后驾车,不允许求近走危 险路段,不允许车门边站学生,不允许学生把头、手伸出窗 外。 四、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通过上交通安全课、 告学生家长书等形式,督促学校和学生家长坚决拒乘不合格 接送车辆。 五、乘车学生必须做到: (一)不在车内高声喧哗打闹、打架、骂仗。 (二)不得将头、手、胳膊伸出窗外。 (三)车停稳后,按顺序上、下车,不得抢占座位。 (四)车上的同学不得与下车的同学交谈。 (五)严格遵守乘车时间。 (六)乘坐有驾驶证、行驶证、保险的且车况好的车辆。 (七)上车后系好安全带,下车前安全带放好。 六、凡因不遵守乘车制度发生的不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障学生和教职工在校集中用餐的食品安全与营养 健康,加强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我校 食品安全制度。 (一)学校食品安全实行校长(园长)负责制。 我校将食品安全作为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建立健 全并落实有关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要求,定期组织开展 食品安全隐患排查。 (二)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应有学校(幼儿 园)领导与学生共同用餐,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 集中用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三)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营养健康管 理人员,建立并落实集中用餐岗位责任制度,明确食品安全 与营养健康管理相关责任。 (四)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相关工作人员应当按照 有关要求,定期接受培训与考核,学习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其他相关专业知识。 (五)建立集中用餐信息公开制度,利用公共信息平台 等方式及时向师生家长公开食品进货来源、供餐单位等信息, 组织师生家长代表参与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的管理和监督。 (六)根据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发布的学生餐营养指南等 标准,针对不同年龄段在校学生营养健康需求,因地制宜引 导学生科学营养用餐。 (七)加强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的宣传教育,在全国食 品安全宣传周、全民营养周、中国学生营养日、全国碘缺乏 病防治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相关科学知识普及和宣传教 育活动。 将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相关知识纳入健康教育教学内 容,通过主题班会、课外实践等形式开展经常性宣传教育活 动。 (八)培养学生健康的饮食习惯,加强对学生营养不良 与超重、肥胖的监测、评价和干预,利用家长学校等方式对 学生家长进行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 (九)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 (十)食品采购、食堂管理、供餐单位选择等涉及学校 集中用餐的重大事项上,以适当方式听取家长委员会或者学 生代表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意见,保障师生家长的知情权、 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 (十一)与食堂承包方或者受委托经营方依法签订合同, 明确双方在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承担管 理责任,督促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履行食品安全与营 养健康责任。承包方或者受委托经营方应当依照法律、法规、 规章、食品安全标准以及合同约定进行经营,对食品安全负 责,并接受委托方的监督。 (十二)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严格按照食品经营 许可证载明的经营项目进行经营,并在食堂显著位置悬挂或 者摆放许可证。 (十三)建立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状况自查制度。经营 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学校食堂应当立 即整改;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立即停止食品经 营活动,并及时向所在地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教育部门 报告。 (十四)建立健全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按照规定 制定并执行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维修保养校验、原料 采购至供餐全过程控制管理、餐具饮具清洗消毒、食品添加 剂使用管理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十五)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制度。 患有国家卫生健康委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 从事接触直接入食品的工作。从事接触直接入食品工作 的从业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 岗工作,必要时应当进行临时健康检查。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应当在学校食堂显著位 置进行统一公示。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应当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加工 操作直接入食品前应当洗手消毒,进入工作岗位前应当穿 戴清洁的工作衣帽。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不得有在食堂内吸烟等行为。 (十六)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如实、准确、完整记 录并保存食品进货查验等信息,保证食品可追溯。 (十七)具有与所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供餐人数相 适应的场所并保持环境整洁,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 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十八)根据所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供餐人数,配 备相应的设施设备,并配备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 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 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就餐区或者就餐区附近 应当设置供用餐者清洗手部以及餐具、饮具的用水设施。 食品加工、贮存、陈列、转运等设施设备定期维护、清 洗、消毒;保温设施及冷藏冷冻设施应当定期清洗、校验。 (十九)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 食品与直接入食品、原料与成品或者半成品交叉污染,避 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制售冷食类食品、生食类食品、 裱花蛋糕、现榨果蔬汁等,应当按照有关要求设置专间或者 专用操作区,专间应当在加工制作前进行消毒,并由专人加 工操作。 (二十)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应当遵循安全、健康、符 合营养需要的原则。 (二十一)建立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进货 查验记录制度,如实准确记录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 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 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相关凭证。 进货查验记录和相关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 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食用农产品的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六个月。 (二十二)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严格按照下列要 求查验许可相关文件,并留存加盖公章(或者签字)的复印 件或者其他凭证: 1. 从食品生产者采购食品的,查验其食品生产许可证和 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等; 2. 从食品经营者(商场、超市、便利店等)采购食品的, 查验其食品经营许可证等; 3. 从食用农产品生产者直接采购的,查验并留存其社会 信用代码或者身份证复印件; 4. 从集中交易市场采购食用农产品的,索取并留存由市 场开办者或者经营者加盖公章(或者负责人签字)的购货凭 证; 5. 采购肉类的应当查验肉类产品的检疫合格证明;采购 肉类制品的查验肉类制品的检验合格证明。 (二十三)食堂禁止采购、使用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 食品相关产品: 1. 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2. 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 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3. 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 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4. 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以及消 毒剂、洗涤剂等食品相关产品;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禁止生产经营或者不符 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学校食堂在加工前应当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原料,发现 有前款规定情形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 (二十四)学校食堂提供蔬菜、水果以及按照国际惯例 或者民族习惯需要提供的食品应当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不得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包括亚硝酸钠、亚硝 酸钾)。 不得制售冷荤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不得加 工制作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 品。 (二十五)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做到通 风换气、分区分架分类、离墙离地存放、防蝇防鼠防虫设施 完好,并定期检查库存,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 品。 贮存散装食品,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 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生产者名称以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冷冻设备,应当贴有标识,原料、半成 品和成品应当分柜存放。 食品库房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二十六)设置专用的备餐间或者专用操作区,制定并 在显著位置公示人员操作规范;备餐操作时应当避免食品受 到污染。食品添加剂由专人专柜(位)保管,按照有关规定 做到标识清晰、计量使用、专册记录。 (二十七)用于加工动物性食品原料、植物性食品原料、 水产品原料、半成品或者成品等的容器、工具应当从形状、 材质、颜色、标识上明显区分,做到分开使用,固定存放, 用后洗净并保持清洁。 餐具、饮具和盛放或者接触直接入食品的容器、工具, 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 (二十八)对每餐次加工制作的每种食品成品进行留样, 每个品种留样量应当满足检验需要,不得少于125克,并记 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等。留样食 品应当由专柜冷藏保存48小时以上。 (二十九)食堂用水应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 标准。 (三十)食堂产生的餐厨废弃物在餐后及时清除,并按 照环保要求分类处理。 食堂应当设置专门的餐厨废弃物收集设施并明显标识, 按照规定收集、存放餐厨废弃物,建立相关制度及台账,按 照规定交由符合要求的生活垃圾运输单位或者餐厨垃圾处 理单位处理。 (三十一)建立安全保卫制度,采取措施,禁止非食堂 从业人员未经允许进入食品处理区。 (三十二)建立集中用餐食品安全应急管理和突发事故 报告制度,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发生集中用餐食品 安全事故或者疑似食品安全事故时,立即采取下列措施: 1. 积极协助医疗机构进行救治; 2. 停止供餐,并按照规定向所在地教育、食品安全监督 管理、卫生健康等部门报告; 3. 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 料、工具、用具、设备设施和现场,并按照食品安全监督管 理部门要求采取控制措施; 4. 配合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进行现场调查处理; 5. 配合相关部门对用餐师生进行调查,加强与师生家长 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沟通引导工作。 食品安全入库双验收管理制度 一、食堂食品及原材料的采购必须采用公开、公平定人 不定期向社会采购的方式予以进行。 二、采购的食品或原材料必需新鲜、无变质、无污染。 三、采购的食品或原材料由食堂主管做好每天所需的物 品名称、数量,并作好记录发给送货人,送货人必须按品名、 数量按时按质送货到校。 四、采购到位的食品或原材料由食堂主管和学校的食堂 管理员相互配合,以双方共同验收的方式进行验收入库。双 方对每天食堂所需的食品进行质量、数量、价格等方面的验 收,杜绝变质、霉变的食品进入食堂。同时做好食品的数量、 价格等信息记录,最终双方共同签字确认。 五、验收食物时一定要坚持“一看二闻三手感”的原则, 有问题的食物决不能使用。 (一)包装类食物验收:查验包装上内容是否与检验报 告相符;查验包装上生产日期、保质期是否在使用期限内, 已超过保质期决不能用,临近保质期的,不建议采购或谨慎 采购;查验包装是否有厂名、厂址,包装有无破损、污损、 杂物、霉变涨袋等,上诉情况拒绝收货。 (二)非包装食物验收 采用一看,是否有腐烂、霉变的食物;二闻,是否有异 味;三手感有无异样。 (三)蔬菜是否新鲜。 食品验收中发现霉烂变质且价格高于市场的食品,应予 以当场退货。厨师在拣菜、洗菜、切菜等加工过程中,必须 自始至终把好质量关,不得将劣质菜充入优质菜中。对于发 现有霉烂变质的食品或原材料,厨师有责任提出异议,并有 权拒绝采用。 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校舍的安全管理是学校整个管理工作的一个部分,通过 加强管理,提高校舍的使用效益,是校舍安全管理的主要目 的;为学校创造一个良好的育人环境,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1. 校舍安全管理主要由学校总务处统管,并实行使用班 级及各处室分管责任制,科组由科组长负责,班级教室由班 主任负责,各处室由各处室主任负责。分配给教职工居住的 宿舍,属学校固定资产,居住期间由入住教职工负责,调离 时无条件完好归还学校。 对于校舍的使用,任何个人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调换和 占用,不准私自改动内部装修和结构等。 2. 建立健全校舍档案资料管理工作,施工后的各幢楼房 图纸,要按各幢进行整理归档,以便日后查阅。如校舍产权 变动、大修、拆迁、改建,需由学校校长室研究决定,并按 有关程序,呈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 3. 校舍的修缮维护: (1)要经常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维修、改造,杜 绝安全事故的发生。门窗地板注意保养维护,墙壁地面要干 净无污溃,保持完好状态。 (2)经常检查各处室内网络、水、电、窗帘等设施设 备,建立健全报修制度,确保正常运转,使用。 (3)对各幢建筑物大面层,保持经常清理,排水管道 要畅通不被堵塞,无积水;要及时发现大面层有无裂纹渗漏 滴水情况,并及时组织修补。 (4)设立定期检查制度,特别是在每年台风雨季来临 之前,应及时组织检查,做好准备应对。 (5)每学期末,都要进行全面彻底总检,利用假期时 间,彻底维修,保持校舍完好。 4. 按上级指示要求,在一定时段对每幢建筑物定期请 市防雷检测所进行防雷检测,检查避雷线路情况,及时发现 问题排除隐患,确保师生人身及设备安全。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规章制度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9-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