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住宿生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与家长签订安全协议书,共同负责住宿生的安全管理工作。
2、严格履行接送制度,不乘坐无客运资质车辆及超载车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3、学校加强食堂管理,严格依有关规定去做,严把进货关、存储关、清洗关、消毒关,杜绝食物中毒现象,禁止学生买小商贩的食品。
4、学校每周对学生的活动、研究、生活场所普查一次,消除一切不安全隐患。
5、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注意行路安全。
6、住宿生严格遵守学校作息制度。
7、住宿生有事必须请假,除集体组织活动外,个人不得私自出大门外玩或买东西。
8、住宿生不随意回家或到亲戚家吃住,不准引非住宿生进入校园、宿舍,有事到值班教师请示。
9、定期对学生宿舍、教室、食堂、厕所进行消毒,防止传染病发生。
10、宿管指导教师指导好学生的生活。
11、教师不以任何理由让学生在校期间离开学校。
12、宿舍值班教师遇孩子生病及时送医院诊治,并通知其家属,向主管领导汇报。
13、学生有事不上学要写请假条,教师发现学生未请假不到校要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并向学校汇报。
14、住宿生饭后活动时间由值班教师负责组织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
15、冬季取暖、夏季防汛,学校做好宣传,制作提示牌,教学生一些简单的防御知识。
16、住宿生课余不得在校园内骑车、追逐、打闹。
17、教师学生要严格遵守“中学师生安全管理规定”。
18、住宿生如违反以上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与批评教育或开除住宿资格的处罚。
学校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制度
学生因病缺勤登记既是学校对学生进行严格管理的常规工作,又是体现对学生的全面关爱,维护保障学生身体健康,有效预防各类传染病疫情的重要举措,特制订本制度。
一、班主任应认真按照学校晨检工作的要求及时对学生进行晨检,对晨检中学生高热或疑似传染疾病及时登记在晨检表上并及时报告学校主管领导。
二、学生因病缺课,班主任应对学生病因作具体记录,并对学生的病况与家长保持密切联系,并填写《因病缺课缺勤追踪记录表》以便随时掌握,做到心中有数。
三、学生因患传染病而隔离治疗的,班主任及任课老师要对其各方面予以关心。学生病后复课,班主任应查验医生开具病愈复课证明。
四、对因病缺课的学生作好病因、缺勤,学校要认真登记备案,凡学生患各类传染病的,其复课要严格把关,必须查验医生开具的病愈复课证明,手续完备符合复课条件的,方能允许其复课,并记录其复课时间。
五、《学生因病缺勤病因追查登记表》与《晨检记录表》一并存档。以便跟踪处理。
中学校园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障学校安全,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和保护学生、教职员工的人身安全,为实施素质教育创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等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防范为主”的原则。
二、学校实行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管理工作。
三、学校负责加强对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安全教育,增强安
全防范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每学期定期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集中的安全教育。
四、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等对我校安全工作实施具体指导和监督。
五、学校协调村委会、派出所、医院等在各自法定职权范围内负责校园周边环境的安全管理,为学校安全创造良好环境。
六、学校建立专门的安全保卫机构,设立安全值班电话,建立安全值班制度,做好安全保卫工作。保卫人员负责校园内的治安、消防等安全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对轻微治安案件、消防隐患或轻微火情等做出及时处理。
七、学校值勤制度。
1、服从领导安排,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严格交接班手续,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离岗位,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处理好当班期间发生的事件。
2、巡逻执勤人员要保持警惕,忠于职守,突出重点,熟悉有关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做到行动有准则,执法有依据,并做好巡逻执勤记录。
3、遇有情况要迅速到达出事地点,处理措施要及时果断,注意工作方法。重大问题随时向有关部门和校长汇报。
4、加强校园管理,学校值勤人员有权对进入学校的人员进行检查,非学校人员和非学校机动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校园。校外人员来校联系工作须持单位介绍信或本人证件,在值
勤人员处登记后进校。进入学校应遵守校园管理规定,车辆必须按指定的地点停放。
5、为保障校园安全,全体师生员工及家属要自觉遵守学校管理制度,接受值勤人员检查。各类物品出校门,要持有关部门的证明,经值勤人员检查同意后方可出校。骑自行车进出校门时必须下车推车行走。携带大件物品出校时,经值勤人员检查后方可通行。
6、全体师生员工及家属要自觉遵守公共场所(包括会场、课堂、办公场所等)的秩序,服从管理,遵守公共道德,防止发生拥挤伤人等事故。违者将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经济处罚等。
7、严禁任何人翻越围墙、大门,或将物资掷出围墙外。严禁打架斗殴、起哄、闹事和其他干扰学校的教学秩序的行为。发现刑事、治安案件或灾害事故,在场教职工及学生应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学校或报警并协助调查处理。师生发现安全隐患,有及时报告的义务。
8、学校负有对学生进行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责任。校长是学校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组织和管理,负责对学生和教职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实施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
9、学校各职能单位负责人为本部门治安保卫工作责任人。责任人应将治安保卫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列入全年工作计划,各项安全管理要责任到人。学校各职能部门要经常性地对本部门教职工和学生开展法制宣传,使教职工和学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一旦发现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应由本部门负责纠正。学校各职能部门要自觉接受学校及上级组织的各类安全检查,切实做好本单位的防火、防盗工作,对检查出的隐患要严格按照要求及时整改。
10、全体师生员工在校园内必须切实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诸如:教学常规、门卫验证、、携物检查放行、安全用电管理、爱护公共财物等。校内不准任何违章建筑,不准私自占用学校房屋,不准擅自搭接电线维修电器等,不准损毁围墙、栏杆、路灯、消防器材等安全设施。校园内堆放物资设备、建筑材料和其他杂物,须由后勤处统一安排地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操场等堆放物品。因施工需要临时占用、挖掘的,须事先报校领导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及校门两侧摆摊设点经商或推销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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