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煤矿机电科科长岗位责任制及考核细则
岗位职责标准
考核细则
1、必须积极配合机运矿长、副总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搞好本企业的机电技术管理工作。
1、不积极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落实煤矿技术规范、规定,罚款50元。2、出现技术事故,按有关规定处罚。
2、严格按“煤矿三大规程”和《矿井机电技术管理规定》及其它安全技术文件开展工作。
违反“煤矿三大规程”和《矿井机电技术管理规定》及其它安全技术文件的按规定处罚。
3、制定机电工作计划,不断健全和完善各种管理制度和技术资料等。抓好矿井机电质量标准化的检查评比考核工作。
1、不制定机电工作计划,不断健全和完善各种管理制度和技术资料的罚款50元。
2、不制定矿井机电质量标准化的检查评比考核办法的罚款50元。
4、负责矿井机电新技术、新装备的推广应用和对机电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技术测试和验收。不断更新和完善各类安全保护装置,提高机电装备水平。
未及时制定机电设备的更新、维修计划,不能保证机电系统正常、安全运转,罚款1元。
5、对矿井机电事故及时参加分析并写出分析报告、制定防范措施。
1、不积极参加事故分析的,罚款50元。2、在分析事故时弄虚作假,隐瞒事故真相的罚款50元。3、对发生的机电事故不及时制定防范措施的,罚款50元。
6、定期组织人员对矿井机电专业重大隐患进行排查,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
对各类隐患,按隐患级别安排落实整改工作。1、未及时组织进行机电生产系统重大事故隐患排查,罚款1元。2、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未采取措施进行治理,罚款1元。3、对排查出的难以排除的重大事故隐患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罚款1元。
7、配合职教部门抓好本专业各类工种的安全技术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各工种的安全技术素质。
进行培训时,备课不认真的罚款50元。
8、经常深入现场,检查机电工作开展情况,对检查出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对重大安全隐患,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提出处理方法及建议。
对现场存在的机电方面的问题和隐患不及时汇报,影响生产的,罚款50元。
9、及时上报各类技术资料、报表。
上报不及时或报表出现错误,罚款50元。
1、对机电场所按规定定期上岗,排查隐患,督促岗位人员正规操作,按章作业。
1、不定期上岗,罚款50元。2、发现违章不制止,罚款50元。
11、外出期间必须明确专人代行职权。
外出期间未明确专人代行职权,罚款50元。
12、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完不成下井指标和抓三违指标,罚款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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