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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停检修和交叉作业安全规程常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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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停检修和交叉作业安全规程
部 门:
日 期: 年 月 日
文件编号:
DY-5FGE1
编写人:
类 型:
审核人:
编制单位:
1、 临时停机检修和交叉作业首先由维修人员通知电气人员切断高压电源。
2、 停送电支持一只笔制度,谁停电,谁送电,并办理停电通知单。电工凭停电通知单切断相应设备电源并挂上 禁止合闸 警告牌,同时做好记录。恢复送电由申请停电人员亲自填写送电通知单,交电工执行。
3、 生产调度应及时将检修设备通知电气管理人员和操作员,双方要同时做好记录。
4、 电气管理人员或区域巡检工接通知后,要及时做好准备工作,并把检修现场的所有有关设备转换开关到 OFF 位置,并挂上 禁止合闸 牌。
5、 作业人员到达现场必须与区域巡检工或有关人员取得联系,双方确认无危险后方可作业,作业期间双方须经常保持联系,重要设备要有书面记录。
6、 交叉作业、高温作业、仓内、窑、炉内等危险作业必须探明内部情况,有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方可作业。
7、 因生产或检修需要,中控或现场急需启动正在检修设备旁的有关设备时,必须取得维修职员同意,离开后方可开机。
8、 维修职员检修完毕后,应及时通知当班分管区域的巡检工,双方确认无异常情况,试机正常后方可离开,维修职员不准擅自启动所属检修设备及相关设备。
厂区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程
部 门:
日 期: 年 月 日
文件编号:
DY-09A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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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单位: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设备检修作业前的准备、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和措施、检修作业中的安全要求和《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设备大、中修与抢修作业。
2定义
设备:化工生产区域内的各类塔、球、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容器以及地下室、阴井、地坑、下水道或其它封闭场所。
3检修前的准备
3.1 设备检修作业开始前应办理《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的格式见附表。
3.2 根据设备检修项目要求,制定设备检修方案,落实检修人员、检修组织、安全措施。
3.3 检修项目负责人须按检修方案的要求,组织检修任务人员到检修现场,交待清楚检修项目、任务、检修方案,并落实检修安全措施。
3.4 检修项目负责人对检修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并指定专人负责整个检修作业过程的安全工作。
3.5 设备检修如需高处作业、动火、动土、断路、吊装、抽堵盲板、进入设备内作业等,须按规定办理相应的安全作业证。
3.6 设备的清洗、置换、交出由设备所在单位负责,设备清洗、置换后应由相关单位单位确认合格。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会同设备技术员、工艺技术员检查并确认设备、工艺处理及盲板抽堵等符合检修安全要求。
4 检修前的安全教育
4.1 检修前,必须对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4.2 安全教育内容
4.2.1 检修作业必须遵守的有关检修安全规章制度。
4.2.2 检修作业现场和检修过程中可能存在或出现的不安全因素及对策。
4.2.3 检修作业过程中个体防护用具和用品的正确佩带和使用。
4.2.4 检修作业项目、任务、检修方案和检修安全措施。
5 检修前的安全检查和措施
5.1 应对检修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扳手、管钳、锤子等各种器具进行检查,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器具不得使用。
5.2 应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切断需检修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并经启动复查确认无电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 禁止启动 的安全标志。
5.3 对检修作业使用的气体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器材设备应经专人检查,保证完好可靠,并合理放置。
5.4 应对检修现场的爬梯、栏杆、平台、铁篦子、盖板等进行检查,保证安全可靠。
5.5 对检修用的盲板逐个检查。
5.6 对检修所使用的移动式电气工具,必须配有漏电保护装置。
5.7 对有腐蚀性介质的检修场所须备有冲洗用水源。
5.8 对检修现场的坑、井、沟、陡坡等应填平或铺设与地面平齐的盖板,也可设置围栏和警告标志,并设夜间警示红灯。
5.9 应将检修现场的易燃易爆物品、障碍物、油污、冰雪、积水、废弃物等影响检修安全的杂物清理干净。
5.10 检查、清理检修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证畅通无阻。
5.11 需夜间检修的作业场所,应设有足够亮度的照明装置。
6 检修作业中的安全要求
6.1 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6.2 检修作业的各工种人员要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规定。
6.3 电气设备检修作业须遵守电气安全工作规定。
6.4 在生产和储存化学危险品的场所进行设备检修时,检修项目负责人要与当班班长联系。如生产出现异常情况或突然排放物料,危及检修人员的人身安全时,生产当班班长必须立即通知检修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作业场所。待上述情况排除完毕,确认安全后,检修项目负责人方可通知检修人员重新进入作业现场。
6.5 严禁涂改、转借《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
6.6 对《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7 检修结束后的安全要求
7.1 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会同有关检修人员检查检修项目是否有遗漏,工具和材料等是否遗漏在设备内。
7.2 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会同设备技术员、工艺技术员根据生产工艺要求检查盲板抽堵情况。
7.3 因检修需要而拆移的盖板、篦子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设施要恢复正常。
7.4 检修所用的工具应搬走,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等应及时拆除。
7.5 设备、屋顶、地面上的杂物、垃圾等应清理干净。
7.6 检修单位会同设备所在单位和有关部门对设备等进行试压、试漏,调校安全阀、仪表和连锁装置,并做好记录。
7.7 检修单位会同设备所在单位和有关部门,对检修的设备进行单体或联动试车,验收交接。
8 《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8.1 《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由厂机动科负责管理。
8.2 设备所在单位提出设备交出的安全措施,并填写《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相关栏目。
8.3 检修项目负责单位提出施工安全措施,并填写《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相关栏目。
8.4 设备所在单位、检修施工单位对《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进行审查,并填写审查意见。
8.5 机动科对《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进行终审审批。
8.6 检修项目负责单位应将办理好的《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自留一份后,分别交机动科、设备所在单位各一份。
电气运行和检修作业安全规程
部 门:
日 期: 年 月 日
文件编号:
DY-119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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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单位:
1.作业人员要求
1.1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1.1身体健康、经医师鉴定无妨碍工作的病症。
1.1.2具备必须的电气专业理论知识、掌握触电急救法。
1.1.3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
1.2电气人员因故间断电气工作连续三个月以上者,必须重新培训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工作。
2.电气运行
2.1电气运行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DL408-91(发电厂和变电所部分)和电气运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和合格的安全工具,严禁违章操作。
2.2不论高压设备带电与否值班人员不得单独移开或越过遮拦进行工作,若必须移开遮拦时,必须有监护人在场,并符合设备不停电安全检修距离要求。
2.3对于不停电的电气设备,值班人员在工作时必须与带电设备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10KV以下0.7M,60-110KV:1.5M.
2.4雷雨天气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巡视人员应穿绝缘靴,并不得靠近避雷器和避雷针。
2.5巡视高压设备时,不得进行其它操作,不得移开和越过遮拦。巡视配电装置,进出高压室必须随手将门锁好。
2.6高压设备发生接地时,室内不得接近故障点4M以内,室外不得接近故障点8M以内,若工作需要进入上述范围的工作人员必须穿绝缘靴。接触设备外壳和构架时,必须戴绝缘手套。
2.7在高压设备或大容量低压总盘上倒闸操作及在带电设备附近工作时,必须由两人进行,一人担任监护。
2.8倒闸操作中发生疑问时,应立即停止操作,并向值班负责人报告,弄清问题后,
再进行操作。雷电时,禁止进行倒闸操作。
2.9拉合隔离开关(刀闸)和断路器(开关)时,必须戴绝缘手套。雨天操作室外高压设备时,绝缘棒必须有防雨罩,操作人员必须穿绝缘靴。接地网电阻不符合要求的,晴天也必须穿绝缘靴。
2.10装卸高压熔断器(保险)必须戴护目镜和手套,必要时使用绝缘夹钳,并站在绝缘垫或绝缘台上。
2.11电气设备停电后,即使是事故停电,在未拉开有关隔离开关(刀闸)做好安全措施以前,不得触及设备或进入遮栏。
2.12在继电保护屏间的通道上搬运或安放试验设备时,必须与运行的设备保持一定间距,防止误碰运行设备造成保护误动。清扫运行设备和和二次回路时,要防止震动、防止误碰,必须使用绝缘工具。
2.13在户外变电所或高压室内搬动梯子、管子等长物,必须两人放倒搬运,并与带电部分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在带电设备周围严禁使用钢卷尺、皮卷尺和线尺(夹有金属丝)进行测量工作。
2.14遇有电气设备着火时,必须立即将有关设备的电源切断,不得使用泡沫灭火器进行灭火。
2.15在发生人身触电事故时,为了解救触电人,可以不经许可立即断开有关设备的电源,但事后必须立即报告值班调度。
3.电气检修
3.1电气设备必须执行电气检修工作票制度,检修动火作业,按动火作业安全规程要求,办理有关工作票后方可作业。
3.2电气检修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穿戴绝缘劳动保护用品,使用合格的安全工具。特别是带电作业操作时,必须使用专用的工具和穿戴规定的防护用品,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3.3在电气检修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与带电设备的安全距离必须符合安全规定要求,当安全距离达不到要求时,必须采用可靠的绝缘安全措施。
3.4电气检修作业必须设专人监护,监护的范围不得超过一个作业点,且带电作业监护人不得直接操作。
3.5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或线路上进行工作前,必须先进行停电、验电,确认无电后,在工作地段两侧挂接地线,并在可能送电到停电设备和工作地段线路的分支线挂接地线。
3.6对检修设备停电,必须把各方面的电源完全断开,禁止在只经断路器(开关)断开电源的设备上工作。
3.7在检修设备进出线两侧各相分别验电时,必须用电压等级合适而且合格的验电器,高压验电必须戴绝缘手套。
3.8当验明检修设备确无电压后,必须立即将检修设备接地并三相短路。
3.9装设接地线必须由两人进行,禁止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导线作接地或短路。
3.10在检修电气设备时,在电源开关(刀闸)处悬挂 禁止合闸,有人工作 等安全标示牌,工作未结束或未得到许可,任何人不得拆除安全标示牌或进行送电。
3.11在全部或部分带电的盘上进行工作时,必须将检修设备与运行设备以明显的标志隔开。
3.12雷电时,禁止在室外变电所或室内的架空引入线上进行检修工作。
3.13在电容器组上或进入其围栏工作时,必须将电容器逐个多次放电并接地后,方可进行工作。
3.14带电作业应在良好的天气下进行,如遇雷、雨、雪、雾不得进行带电作业。
3.15在带电作业过程中如设备突然停电,作业人员应视设备仍然带电。在同一线路设备上进行不同项目工作时,应分别挂停电牌和安全标示牌。
3.16在检修作业过程中,严禁移开或拆除工作中设置的遮拦、接地线和标示牌。必须在检修工作完毕后,由检修作业人员才能进行拆除。b
3.17检修工作完毕,由检修工作负责人通知电气运行值班负责人共同办理工作终结手续后,方可合闸送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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