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山西太原华润煤业事故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全面完整版)(可以直接使用,可编辑 全面完整版资料,欢迎下载)山西太原华润煤业事故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1 总则1.1 为严格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防范矿井主要灾害的发生,认真执行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山西华润煤业特制定本制度。1.2 公司、矿井必须建立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组织机构,对矿井灾害预防进行全面监督、分级管理。1.3 各矿井必须编制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修改,经矿生产、机电、通风、地测、调度、安监等业务部门会审签署意见后,由矿总工程师审查批准,报公司批复。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由矿
2、长负责组织实施。1.4 公司、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所需要的费用、材料和设备等必须列入企业财务供应计划。2 矿井顶板事故预防2.1 各矿井采、掘工作面及井下所有工程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管理规定做好顶板管理,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中必须编制工作面顶板管理安全技术措施。编制的作业规程必须报矿有关科室和矿总工程师审批后方可执行。2.2 采煤工作面必须及时回柱放顶或充填,控顶距离超过作业规程规定时工作面禁止采掘作业,用垮落法控制顶板,回柱后顶板不跨落、悬顶超过作业规程的规定时,必须停止采掘作业。采取人工强制放顶或其他措施进行处理。2.3 采煤工作面必须按作业规程的规定及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遇到顶
3、底板松软或破碎、过断层、过老空、过煤柱或冒顶区以及托伪顶开采时,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2.4 用垮落法控制顶板时,回柱放顶的方法和安全措施,放顶与爆破、落煤等工序平行作业的安全距离,放顶区内支架、木柱、木跺的回收方法,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2.5 采煤工作面必须按照作业规程规定存有一定数量的备用支护材料。工作面严禁使用折损的坑木、损坏的金属顶梁、失效的单体液压支柱,单体液压支柱入井前必须逐根进行压力测试。2.6 采掘工作面初次放顶及收尾,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放顶人员必须站在支架完整,无崩绳、崩柱、甩钩、断绳抽人等危险的安全地点工作。回柱放顶前,必须对放顶的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清理好退路
4、回柱放顶时必须设置有经验的人员观察地板。2.7 采掘工作面要坚持有计划的进行顶板动态监测和顶板离层监测,并定期对顶板管理和监测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2.8 掘进工作面必须使用前探梁,严禁空顶作业,严禁超作业循环作业,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遇地质构造变化,掘进巷道贯通要及时制定措施。要加强巷道贯通、巷道交叉口、长距离独头巷道等薄弱环节的顶板管理。2.9 采用锚网、锚喷等支护时,锚杆必须做拉拔试验,必须对顶板离层进行检测,对喷体必须做厚度和强度检查,并有检查和测试记录。2.10 公司、各矿井生产技术部门要定期检查、分析顶板活动规律,制定切实可行的技术措施。3 矿井瓦斯事故预防3.1 各矿每年对瓦斯
5、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进行鉴定,鉴定结果审定后,上报公司汇总审核,然后逐级上报上级部门批复。3.2 每个矿井必须建立瓦斯检测制度,定期进行检测。在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检查地点,低瓦斯矿井每班至少检测2次,高瓦斯矿井每班至少检测3次,对本班没有进行作业的工作面每班至少检测1次。3.3 瓦斯检查人员必须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并认真填写瓦斯检查报告。3.4 通风瓦斯日报必须送矿长、总工程师审阅,并进行签字。对重大的通风、瓦斯问题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处理。3.5 每一矿井必须从生产管理上对采掘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瓦斯积聚。遇地质结构导致的瓦斯异常,应采取专项措施。瓦斯排放按煤矿安全规程
6、规定排放。3.6 井下各处瓦斯的允许浓度及超限处理措施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3.7 采掘工作面风流中的二氧化碳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进行处理。矿井要制定瓦斯超限后的应急处置措施。3.8 井下所有的盲巷、报废巷道和采区必须打栅栏,挂上警示牌。栅栏和警示牌的位置和质量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并严加管理。3.9 认真落实瓦斯治理十六字工作体系,应抽尽抽,应保尽保,做到矿井及回采工作面抽采达标生产。3.9.1 采掘抽衔接正常,高瓦斯矿井编制采掘衔接计划至少为3年,充分考虑瓦斯抽采因素,做到“四量”平衡;3.9.2 瓦斯抽采量、利用量和抽采进
7、尺要作为年度安全目标考核指标;4 矿井水灾事故预防4.1 防治水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4.2 矿井每年必须修订防治水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并上报公司审批。4.3 公司、矿井每年雨季必须对井上、下防治水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并进行安全程度评估。评估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整改。4.4 矿井必须有水文地质和矿区范围内老窑积水资料,对地下水有“防、堵、疏、排、截”的综合措施。4.5 带压开采的矿井必须完成水文地质补勘工作,采用物探钻探方法,对构造陷落的导水性进行探查,并采取防治水措施。下组煤开采前,必须对上部采空区积水进行疏放。4.6 采用有效的物探手段,加强对可
8、疑区、构造区和采动影响区的物探工作,如有异常须钻探验证。4.7 配齐专门的防治水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必要的施工队。4.8 带压开采矿井要建立地下水动态监测系统,实时对地下水进行动态监测。 4.9 地面防治水:4.9.1 低于当地历年最高洪水位的井口,建筑物必须修筑堤坝、沟渠、疏通水路;4.9.2 井口附近和塌陷区内外的积水或雨水可能侵入井下时,必须修筑排水工程;4.9.3 受滑坡威胁的地段,必须采取措施进行治理;4.9.4 地面报废的钻孔必须及时封闭;4.9.5 排到地面的井水,必须妥善处理,避免再渗入井下;4.9.6 每次降大到暴雨时和降雨后,必须派专人检查矿区及其附近地面有无裂缝、老窑
9、陷落和岩溶塌陷等现象。发现漏水情况,必须及时处理。4.10 井下防排水:4.10.1 井下主要水仓必须有主仓和副仓,当一个水仓清理时,另一个水仓能正常使用。新建、改扩建矿井或生产矿井的新水平,正常涌水量在1000/h以下时,主要水仓的有效容量应能容纳8h的正常涌水量。主要副仓的总有效容积不得小于4h的矿井的正常涌水量。采区水仓的有效容积应能容纳4h的采区的正常涌水量。4.10.2 水泵必须保证工作、备用和检修数量,能力要符合设计要求;4.10.3 排水管必须保证工作和备用数量、能力;4.10.4 主要泵房至少有两个出口,一个出口用斜巷通到井筒,应高于水泵房地面7m以上,另一出口通井底车场,且应
10、设防水密闭门、防火门;4.10.5 泵房和水仓连接通道应设置防水闸门;4.10.6 水仓沉淀池每年至少清两次淤泥;4.10.7 基建和改扩建矿井在永久排水系统形成前,各施工区必须设置临时排水系统,并保证有足够的排水能力。带压开采矿井必须考虑非正常涌水量的排放。4.11 井下探放水:4.11.1 井下探放水工作必须有专人负责;4.11.2 必须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4.11.3 探水作业必须编制操作规程; 4.11.4 用钻孔放水时必须设专人监测。5 矿井火灾预防5.1 防灭火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科学有效”的原则。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的矿井,要建立火灾监测系统和防灭火系统,严格执
11、行煤层自燃预测预报制度,杜绝煤层自燃发火和外因火灾发生。5.2 矿井外因火灾事故的预防:5.2.1 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m内禁止烟火,禁止用火炉取暖。严禁携带烟草、引火物下井,井下严禁吸烟。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巷和井口房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经批准并有专人在场检查和监督,做到人走场清。井下硐室内不准存放汽油、煤油等变压器油。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和布头等必须集中存放,定期送到地面处理;5.2.2 煤矿井下不准放糊炮,严禁用煤块、粉煤、炮药纸等易燃物品代替炮泥,同时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
12、度;5.2.3 井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完好标准,掘进工作面必须按规定安装“三专两闭锁”。局扇必须由瓦斯员开关。不准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井下必须使用阻燃电缆和不延燃橡套电缆、阻燃运输带;5.2.4 井筒、井底车场、主要巷道及硐室或与大巷相连的地点,进风井筒和平硐由地面起向内延伸不小于20m的深度以及暖风机房、暖风道、主扇房、风硐以及井下各种硐室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建筑或支护; 5.2.5 地面和井下都要建立消防材料库,储备消防器材。消防器材库储存的消防材料要定期检查和更换;5.2.6 进风井口和进风平硐都要装有防火铁门,铁门要能严密的遮盖进口,并易于开合;5.2.7 井下应建立消防供水系统及其有关
13、设施;5.2.8 在井口和井下各主要工作地点设置声、光兼备的火灾信号。5.3 矿井内因火灾事故的预防: 5.3.1 对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的单一厚煤层或煤层群的矿井,集中运输巷设在容易自燃和自燃的煤层内,必须砌碹或锚喷,砌碹后的空隙和冒落处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充填;5.3.2 合理选择采煤方法,及时从工作面清除粉煤,并作好顶板管理工作;5.3.3 矿井通风系统要合理,风路畅通,减少矿井的漏风量;5.3.4 封闭可能发火的地区,杜绝空气漏入,防止煤层氧化;5.3.5 根据矿井自然发火等级应建立以氮气、黄泥灌浆、阻化剂、凝胶阻化剂等综合防灭火系统,以增加矿井防灾抗灾能力;5.3.6 矿井要有防灭火设计和
14、防灭火专项措施,开展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工作。6 矿井粉尘预防6.1 生产矿井必须建立健全综合防尘和煤尘管理责任制。6.2 生产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的防尘洒水系统。6.3 矿井必须对粉尘浓度进行监测,测定时间间隔为:6.3.1 有粉尘产生的作业地点,井下每月测定两次,井上每月测定一次;6.3.2生产性粉尘中游离的sio含量每半年测定一次,在变更工作面时,也应测定一次。6.4 掘进工作面必须采用湿式凿岩,采用水泡泥、放炮喷雾,装岩(煤)洒水和净化通风等综合防尘措施,严禁干打眼。6.5 煤层干燥的采煤工作面应采取煤层注水、水泡泥、喷雾洒水或其他防尘措施。其他采煤工作面应采取水泡泥、喷雾洒水或其他防尘措施。
15、6.6 喷射混凝土工作面应采取潮喷和湿喷,不得干喷。喷射前必须冲洗岩帮,工作人员必须佩带劳保用品。6.7 有煤尘爆炸性的矿井要推广使用粉尘自动监测监控系统。6.8 合理配风,消灭风速超限。6.9 矿井要有综合防尘设计,采用综合防尘措施。6.10 制定隔绝煤尘爆炸措施及管理制度,按规定安设水棚或岩粉棚。6.11 井下煤仓、翻罐笼装车和其他转载地点以及地面煤场、翻罐笼等都应进行喷雾洒水或设置捕尘器。井下所有的矿车都应保持完好,防止漏煤、漏岩粉。6.12 井上、井下所有人员工作地点和人行道的空气中粉尘浓度应符合下列规定:6.12.1 含10%以上游离sio的粉尘,最高允许浓度为2mg/m6.12.2
16、 含10%以下游离sio的粉尘和煤尘,最高允许浓度为10mg/m。 6.13 煤尘倾斜角大于12的回采工作面,必须采用上行通风。6.14 保证通风构筑物的质量和正确选择构筑物的位置,并加强支护管理,防止大量漏风。加强局扇的管理和风筒的维修,防止风筒大量漏风,保证掘进工作面有足够的新鲜风流。正确合理的计算和分配风量,使每个掘进工作面、硐室都有足够的新鲜风流。6.15 定期清扫沉积在巷道壁上和支架上的落尘,防止煤尘再次飞扬形成煤尘堆积。小区门卫管理制度为加强小区内门卫管理工作,保障小区的管理有序进行,并保证小区财产、业主和住户人身安全,结合小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小区物业管理自治委员会
17、以下简称“自管会”)全面负责小区安全保卫工作。二、门卫工作职责(一)负责业主和住户的进出监督。(二)负责来访接待,并联络登记。(三)负责监管进出小区的机动及非机动车辆停放秩序,并登记造册。(四)负责进出小区的物品的查验并登记。(五)负责小区院内、住宅楼的安全巡视、公共区域的水电监管,以及夜间大门开关并登记。(六)负责保持小区公共区域的卫生整洁。(七)保存值班的各项记录,定期上交自管会。(八)自管会交办的其它事项。三、管理办法(一)值守时间。全天24小时。加强班16:0004:00。每晚就寝前,要巡逻、巡视小区各区域一次。(二)大门管理。05:0008:00大门敞开。08:0011:30大门上
18、锁,开启小门。11:3012:30开启大门,小门上锁。12:3014:00大门上锁,开启小门。14:0015:00开启大门,小门上锁。15:0017:30大门上锁,开启小门。17:3019:00开启大门,小门上锁;19:0023:00大门上锁,开启小门。23:0005:00两门双闭。(三)门前灯管理。19:0023:00保持照明状态。若非人为因素遭损坏,须由门卫照价赔偿。(四)其它事宜。积极配合政府职能部门的相关工作,对有明显标志的车辆(如;警车、工商、税务、供电)等公务车辆可免于登记,提供进入单位的便利条件。值勤、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值班时不得擅离职守,不得睡觉,不得从事与值班值勤无关的活动
19、做好报刊收发工作 ,对电汇、挂号信函要及时登记,通知、交送。对出入小区车辆、人员有权进行必要的检查;对夜间出入单位车辆、人员应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发现可疑情况应及时报告自管会,特殊情况可直接拨打公安机关 报警。要熟悉了解本小区各单元住户男女姓名和联系 。要按时开启设防单位有关技防设施,技防设施发生故障时要及时报告单位保卫人员。违反小区门卫管理制度自管会将依据有关制度进行处罚。小型工厂管理制度为完善公司管理制度,逐步健全现代化管理机制,使内部管理走向科学化、系统化、 规范化,使之管理有法可依、违章可究,从而督导全体员工遵纪守法,共同维护、保障公众生活及各项工作有序进行,特制订本管理章程。一生产纪
20、律 1、遵守企业考勤制度。上班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3:00-18:00。2、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按产品定量生产,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3、 爱惜生产设备、原材料和各种加工设备及加工材料,严禁损坏。 4、 服从生产主管的安排,及时作业,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生产任务。 5、 严禁私自外出,确有事者必须向生产主管请假。 6、保持车间环境卫生,不准在车间乱扔杂物,每次生产任务完成后要将地面清扫干净。 二、工作责任规定 1、各部门员工应相互配合,相互监督,不得借故推搪而影响生产,一经查实视情节之严重性作出相应处罚。 2、须严格要求每项工序,如因个人之疏忽而造成问题者,则重重处罚。 3、
21、对待厂方之任何物品公物造成损坏者,处罚当事人并作出赔偿。 4、在生产工作过程中,遇有问题是解决不了的,该请示主管,不得擅自处理,如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会追究当事者之责任。 5、如工作须当天完成,下班时还未完成者,该请示主管作出妥善安排,否则追究当事者之责任。 6、厂方之任何物品,未经厂领导批准,不准私自拿出厂,一经发现,开除处理。 7、提倡勤俭节约,能源、用品及各种材料,不损坏公共财物、因个人原因造 成损失的,公司将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理。8、每天生产操作之前先检查机器是否正常。操作之后或下班后收好各种工具、零件、产品、关好门窗、水、电、气源。按规定位置摆放工具及物品。 每个星期三、五、日为清洁日,
22、搞好个人及集体卫生,经主管检查后合格方可下班9、按质、按量、按时完成任务,不得借故、拖延、敷衍、推委。严格按照安全规格操作,严禁违章操作,一旦发现严肃处理。10、本厂员工均有责任和义务保守本厂经营秘密,维护本厂利益,未经领导书面批 准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向外泄露本厂所有秘密,否则作盗用和侵权行为论处,本厂将追究违反者的经济责任。未经批准,不得带外来人员到处参观。 11、 任何员工在其上班时间及厂内出现突发性的个人疾病、非本职业引起的职业 病、打架伤亡等非因工受伤均与本厂无关的疾病一律不负任何责任与费用. 本厂工人与外人打架, 在厂外偷窃等犯罪行为, 均属刑事犯罪, 本厂不负任何责任。三 。员工
23、投诉规则1.员工在尊重事实的前提下,可用书面形式向公司或人事部投诉,任何人都有投诉的权利。 2. 员工投诉书可直接递交有关部门负责人受理,也可交与公司领导。 3. 接诉部门原则上二日作出调查处理答复,对特大事件二日内无法落实,可以另议。 4. 对滥用职权、损害公司集体利益、徇私儛弊、盗窃他人财务事件的举报者,一经调查证明举报属实,由人事部向公司申报给予举报人重罚。 5. 接诉部门必须为投诉人进行保密,泄密的有关人员将由人事部或公司从严处理。 四 奖励种类 1、颁发奖品、奖金 2、提级提薪 五 惩罚种类1、口头警告 2、书面警告、批评或罚款 3、辞退或开除 六 辞工制度 1.任何员工辞工需提前半
24、月(15天)用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如无特殊情况),详写辞 工原因交到部门主管审批,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再交人事部备案,由人事部与当事人 进行协商,适当安排时间办理辞工手续。离厂时应上缴个人工具及钥匙清点无误后 15日内结算个人全部工资,否则不予结算工资。 2. 员工在厂方接受辞工期间,仍需遵守厂纪和各项制度,否则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3. 如发现盗窃工厂财物或宿舍同事财物,立即无条件开除, 不计工资, 严重者送当地派出所处理 七解除劳动关系条款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15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 动者本人。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
25、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2.公司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应当提前15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方可以裁减人员。 3.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不能按以上两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行政法
26、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15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公司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公司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八 奖惩处理程序 1. 由部门把事实的经过报人事部,人事部再对该部门呈报人事项进行调查审核。2.违纪人接口头批评后,顶撞主管的、态度不好的,人事部可在宣传栏公开通知批评, 态度较为恶劣者可向公司申报执罚违纪人。 小 型 水 库 标 准 化 管 理 手 册 武义县小水电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目 录一、 小型水库管理制度
27、 1 第一章 总 则.1 第二章 安全责任制.1 第三章 应急管理制. 2 第四章 工程检查制. 3 第五章 蓄放水管理制.4 第六章 维修养护制.5 第七章 附则. 6二、学习培训.6三、日常巡查.7四、汛前检查. 13五、年度检查.15六、特别检查.17七、蓄放水管理.18八、年度维修养护.21九、日常维修养护.23十、隐患上报.26十一、综合整治.30附录 管理平台移动端操作说明.32 一、小型水库管理制度小型水库运行管理制度由武义县小水电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制定,主要包括:安全责任制、应急管理制、工程检查制、蓄放水管理制、维修养护制等。安全责任制、应急管理制、工程检查、蓄放水管理制及维修
28、养护制度应悬挂在大坝管理房合适位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下属小型水库的标准化管理,保持工程设施的安全、完整、正常运用,保障水库安全运行,确保下游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浙江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小型水库运行管理规程(试行)等,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下属各小型水库。 第二章 安全责任制第二条 武义县小水电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对下属小型水库的安全运行管理全面负责,总负责岗对各水库安全运行管理负直接责任,各水库运行管理岗为水库运行管理第一责任人。第三条 工程巡查岗主要负责水库的日常巡查工作,蓄放水管理岗主要负责水库的蓄水管理和放水管理工作,维修养护岗主要负责水库的日常维修养
29、护工作。 第四条 发现险情或安全隐患时,工程巡查岗、蓄放水管理岗等须在第一时间向总负责岗报告,紧急情况下应向小水电公司和武义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和防汛指挥机构报告。 第五条 水库有垮坝危险时,总负责岗应立即向可能影响下游范围发出警报,并协助上级部门做好相关应急管理工作。第六条 新上岗的总负责岗、工程巡查岗、蓄放水管理岗、维修养护岗人员必须经过水库运行管理业务及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在岗人员每年应按规定参加必要的水库运行管理业务及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 第三章 应急管理制第七条 小型水库应急管理工作由小水电公司结合区域应急管理工作制定,各管理岗位应积极参与公司组织的应急演练工作。第八条 当水库发生安全隐
30、患后,各运行管理岗应初步分析是否为险情或发展为险情的可能。险情指下列可能危及工程及下游安全的情况:1. 大坝出现异常渗漏、裂缝、滑坡。2. 蓄水区两侧山坡出现裂缝、滑坡。3. 蓄水区水位超过设计洪水位。第九条 险情发生后,工程巡查岗/蓄放水管理岗应立即向总负责岗汇报,情况特别紧急时,可越级上报。总负责岗接到险情报告或发现险情后,应在立即向小水电公司和武义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县防汛指挥机构报告,并现场察看险情动态,必要时采取一定的措施控制险情发展。第十条 险情报告内容包括:发现险情的时间、出险部位、险情的现象描述、险情可能造成的后果等。第十一条 总负责岗应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应急管理工作,其他运行
31、管理岗积极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第十二条 当水库发生险情时,需24小时有人值守,直至险情状况消除。第十三条 总负责岗应做好应急管理及险情报告的记录工作。第四章 工程检查制第十四条 水库工程检查分为日常巡查、汛前检查、年度检查和特别检查。1、日常巡查由工程巡查岗负责。2、总负责岗、工程巡查岗、维修养护岗参与小水电公司组织开展的汛前检查、年度检查、特别检查。第十五条 现场检查范围包括坝体、放水设施、启闭设施、管理设施、水面、其他管理和保护范围及近坝岸坡。第十六条 工程检查频次要求:1、日常巡查:非汛期每3天1次;汛期每天1次(4月15日-10月15日);当水库水位接近(小于50cm)或超过溢流堰堰顶
32、高程时,每天巡查2次;发生强降雨、台风等其他特殊情况时增加巡查次数。平时蓄水区的检查工作5天一次。2、汛前检查:每年的4月15日之前开展1次,具体时间以小水电公司下达的汛前检查通知为准。3、年度检查:每年的10月15日之后开展1次,具体时间以小水电公司下达的年度检查通知为准。4、特别检查:根据水库运行管理人员的申请,具体时间以小水电公司下达的特别检查通知为准。第十七条 工程检查的内容保证全面、细致、无遗漏,工程检查的记录应保证详实、客观,发现问题或隐患及时上报总负责岗。第五章 蓄放水管理制第十八条 水库蓄放水管理工作应服从小水电公司、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及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指令及要求。第十九条
33、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水库,应根据上级要求控制水位运行。库区内不得从事影响水库正常运行的经营活动。第二十条 由蓄放水管理岗负责水库的放水管理工作,并严格按照工作流程执行,不得随意改变、简化操作步骤。蓄放水管理岗需做好放水工作的工作记录。第二十一条 未经总负责岗允许,其他人员不得擅自开展水库的放水工作。第六章 维修养护制第二十二条 水库应坚持“经常养护,随时维修,养重于修,修重于抢”的原则,及时消除各主要建筑物及设施表面的缺陷和局部问题。第二十三条 维修养护包括日常维修养护和年度维修养护。日常维修养护一般由维修养护岗实施,年度维修养护由总负责岗组织实施。第二十四条 维修养护应满足以下要求:1. 各水
34、工建筑物结构的修复标准不得低于原结构设计标准;2. 大坝应达到坝顶、坝端、上下游坝坡等外观结构完好; 3. 坝区范围内绿化区完整美观,及时防治白蚁,清除白蚁繁殖条件;4. 各种排水、导渗设施外观结构完好,排水畅通,排水沟无黄泥水渗出等;5. 溢流堰各部分结构完好,溢流堰堰面平整,排水顺畅;6. 放水设施各部分结构完好,无影响进水的结构及物体。启闭设施设施外观整洁、无锈蚀等现象,并在每年汛前保养一次。7. 防汛道路保持通畅;雨量水位等信息化管理设施完好;管理房无漏水、安全问题;标示标牌与桩界保持完整、字迹清晰。管理范围无护坡、侵占水域等现象。第二十五条 日常维修养护工作应由维修养护岗做好工作记录
35、年度维修养护由总负责负责做好工作记录。第七章 附 则第二十六条 水库运行管理工作考核为优秀的,公司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如发现有未按要求实施的行为,给予责任岗一定的经济处罚;违反规程导致重大事故或人员伤亡的,事故责任人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属武义县小水电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第二十八条 该制度自 2021 年 10 月 30 日起执行 二、学 习 培 训为提高水库各岗位的职业能力,改善岗位工作质量,保障工作安全顺利进行,计划每年开展岗位学习培训,学习培训时间由武义县水务局安排。学习培训工作流程如图2-1所示。学习培训计划制订培训计划审批武义县水务局学习培训审批报告学习培
36、训执行主管领导按有关通知要求否是 图2-1 学习培训工作流程 三、日 常 巡 查 1、了解天气情况。巡查前查看天气状况,确定所需携带的巡查工具。如遇极端天气如大暴雨、台风、强对流气象时,巡查人员需加强自我保护,择时开展巡查。 2、准备巡查工具。日常巡查工作开展前,工程巡查岗准备好巡查工具,主要包括: (1)记录工具:运行管理台账(可存放在水库管理房内)、笔或者信息化设备;(已有山塘巡查系统的,带巡查专用 )。 (2)检查工具:根据上次巡查中发现的问题,选择性携带锤、钎、钢卷尺、打捞网等。如有土质松软或石块松动等,可带锤、钎进一步探明;有裂缝等异常点需量尺寸、位置的,可带钢卷尺测量;水面常有垃圾
37、可带打捞网打捞。(3)安全工具:通讯工具、救生衣、照明工具、草帽、雨衣、鞋等。 3、现场安全检查。到达水库所在地后,开始现场安全检查,现场检查采取边检查边记录的方式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包括:坝脚区输水、启闭设施及启闭机房下游坝坡坝顶溢流堰上游坝坡近坝岸坡蓄水区管理设施其他管理和保护范围,具体巡视的顺序可按库区实际位置及巡视内容进行(根据图3-1)。(1)坝脚区检查 1.1 检查坝脚以外5m范围内有无渗漏、塌坑、凹陷、隆起等现象; 1.2 检查坝脚附近排水设施及导水设施的是否正常; 1.3 检查放水设施涵管出口位置是否堵塞、冲蚀、异常渗漏等情况。(2)下游坝坡检查检查下游坡面有无渗漏、裂缝、塌坑
38、凹陷、隆起、蚁穴兽洞。(3)坝顶检查 3.1 检查防浪墙有无裂缝、破损、错断等现象; 3.2 检查坝顶路面有无裂缝、塌坑、凹陷及杂物堆积等现象; 3.3 检查坝体与岸坡连接处有无裂缝、错动、渗水等现象; 3.4 坝顶护栏结构是否完好,有无破损、异常变形。(4)上游坝坡检查 4.1 检查坡面有无蜂窝、麻面、孔洞、裂缝、隆起、蚁穴兽洞等现象; 4.2 检查上游坝坡有无杂物、垃圾堆积等现象;(5)泄水、消能设施检查 5.1 检查溢流堰表面是否平顺,有无阻碍物及杂物堆积现象; 5.2 检查溢流堰表面有无破损、裂缝等现象; 5.3 检查溢流堰两侧导墙表面有无破损、裂缝,整体结构是否完好; 5.4 检查
39、下游消能设施是否存在淤积现象,泄洪时是否会发生冲刷坝脚的现象。(6)输水设施检查 6.1 检查进口附近水面有无冒泡现象; 6.2 检查管身有无破损、裂缝、老化等现象。(7)启闭设施及启闭机房检查 7.1 检查启闭阀门等金属结构有无锈蚀现象; 7.2 检查启闭设施能够正常操作; 7.3 启闭机房有无裂缝、损坏、漏水现象。(8)近坝岸坡检查主要检查有无崩塌及滑坡等迹象。(9)近坝区水面检查主要检查有无冒泡、漩涡和方向性流动等情况。(10)管理设施检查 10.1 检查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内有无乱挖乱堆现象,桩界及隔离设施是否完好; 10.2 检查上坝道路(抢险道路)是否通行顺畅; 10.3 检查管理房
40、外观及结构是否完好,无破损、裂缝、漏水等现象; 10.4 检查标示标牌是否清晰,有无倾倒、破坏、丢失等现象; 10.5 检查坝顶是否有车辆违规通行现象等现象;10.6 检查水库水雨情观测设施是否完好,能够正常运行。 4、现场检查方法主要包括:眼看、耳听、手摸、脚踩等直观方法或辅以锤杆、钢卷尺等简单工具对工程表面和异常现象进行检查量测: (1)眼看:察看大坝附近水面有否漩涡;护坡块石有否移动、凹陷或突鼓;防浪墙、坝顶有否出现新的裂缝或原裂缝有无变化;坝顶有否塌坑;背水坡坝面、坝脚有否渗漏现象,对长有喜水性草类的地方要仔细检查,判断渗漏水的浑浊变化;两侧山体岩石有否错动或出现裂缝;(2)耳听:耳听
41、有否出现不正常水流声;(3)脚踩:检查坝坡、坝脚是否出现土质松软或潮湿甚至渗水;(4)手摸:当发现有异常情况时,则用手作临时性检查;对长有杂草的渗漏外逸区,则用手感测试水温是否异常;或辅以钢卷尺等对工程表面异常现象进行检查测量。 5、结果分析。工程巡查岗将本次巡查结果与近3次(必要时可增加)巡查结果进行对比分析,检查是否有异常现象,若有异常情况进行复查。 6、隐患上报。若检查过程中发现并经复核为异常情况的,立即上报,具体按“隐患上报”工作流程开展,并在巡查记录表“异常情况详细记录”栏中进行记录。 7、异常情况处理记录。隐患上报后,根据总负责岗指示做出初步处理,并在“异常情况处理”栏填写处理情况。 8、签字确认。日常巡查完毕后,工程巡查岗在巡查表签字确认。并整理巡查工具,一次日常巡查工作结束。 9、资料归档。日常巡查成果资料由工程巡查岗负责归档。1.坝脚区:按照坝脚消能设施排水导水设施启闭设施及启闭机房输水管管身的顺序进行检查,对照各部位检查内容进行检查,并在记录表对应位置填写检查情况。2.下游坝坡:分别在坝脚区、左右岸上坝道路及坝顶对下游坝坡进行检查,并在记录表对应位置填写检查情况。3.坝顶:从右侧沿坝顶巡查至溢流堰边墙,鉴于泄水设施设于中间坝段,无连接左右坝段交通桥,坝顶左侧段检查需从大坝下游侧左岸上坝道路上坝,并从左侧沿坝顶巡查至溢流堰边墙,并在记录表对应位置填写检查情